逐步取消学校、科研院所、医院等单位行政级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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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k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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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网11月15日电 (达昱岐)《ZG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今天全文播发。《决定》于2013年11月12日中国GCD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,共分十六项60条。《决定》提出: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,逐步取消学校、科研院所、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。

《决定》要求,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,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,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,创造条件,逐步取消学校、科研院所、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。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,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。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。

http://finance.people.com.cn/n/2013/1115/c1004-23559244.html
 
有点像2004年电白教育局去我们学校招师的时候说2006年茂名合并电白一样!梦都是比现实爽!又如春梦!呵呵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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