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山东高院予以受理 (1人在浏览)

李樵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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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8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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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薄熙来受贿、贪污、滥用职权一案,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一审宣判。闭庭后,在上诉期限内,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,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院递交上诉状。10月8日上诉期满后,本院经审查,依法决定予以受理。

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

2013年10月9日
 
意料之中、、、
 
有用吗?审判只是个形式
 
QUOTE(tengo1986 @ 2013年10月09日 Wednesday, 04:55 PM)
强弩之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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